2025-07-08
一、案例详情
2025年6月份,王女士致电我司客服咨询养老年金产品犹豫期事宜,通过电话沟通及了解,王女士于5月份通过某代理渠道购买我司某款养老年金保险,但是因对犹豫期概念不是特别清楚,特来电咨询。我司工作人员告知客户,其保单还在犹豫期内,若客户操作退保,我司将退还扣除不超过10元成本费外的全部保费;若过了犹豫期退保,则按照现金价值进行退保。同时,再次向客户讲解了该款养老年金的保险责任、领取金额、领取时间后,刘女士表示将继续持有该款养老年金产品,并对我司服务表示满意。
二、案例解析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会有“犹豫期”,是指客户签收保险合同次日零时起,有15日的犹豫期。15日为15个自然日,投保人可在此期间再次确认保单的保险责任、领取金额等相关内容是否适合自己。当发现保险产品与自己的保障需求或经济承受能力不符时,投保人可在犹豫期内向保险公司提出更改保险计划或者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保险公司在扣除不超过10元成本费用后,须将剩余保费退还给投保人。
三、温馨提示
犹豫期退保权益是投保人的一项重要权益,保险公司及渠道业务人员应当及时告知,充分保障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消费者在选择购买保险产品前、后都需要对所选择保险产品条款的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权益、退保损失等相关事项进行关注和充分了解,若有不清楚或理解有偏差的部分,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或渠道业务人员,或者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热线进行咨询,若具备录音功能,可录音保存,确保所购买的保险产品满足自己的实际需求。
(内容来源:大家养老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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